資產處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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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資產處置公告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擬對持有的河南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發(fā)行的債券進行處置,現(xiàn)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資產及數量
主要要素 |
內容 |
債券名稱 |
河南能源集團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定向債務融資工具 |
債券簡稱 |
24豫能源PPN001 |
債券流通市場 |
銀行間市場 |
債券發(fā)行人 |
河南能源集團有限公司 |
債券擔保人 |
河南中豫信用增進有限公司 |
債券發(fā)行人所在地 |
河南省鄭州市 |
期限 |
2+1年,第2年末發(fā)行人有權調整票面利率、投資者有回售選擇權 |
利率 |
4.3%/年 |
還本付息安排 |
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最后一期利息隨本金兌付一起支付 |
發(fā)行面值 |
100元/張 |
擬轉讓債券總面值 |
2500萬元 |
債券發(fā)行日 |
2024年3月18日 |
債券起息日 |
2024年3月20日 |
債券上市日 |
2024年3月21日 |
債券兌付日 |
2027年3月20日(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如投資者在本期定向工具第2年末行使投資者回售選擇權,則其回售部分定向工具的兌付日期為2026年3月20日(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
注:債券信息以及債券利息計算、支付方式等具體以該債券相關發(fā)行文件以及交易所規(guī)則為準。
二、交易條件
投資者信譽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擔購買債券所帶來的風險,交易資金來源合法。本次轉讓將根據相關債券交易規(guī)則在全國銀行間市場特定機構投資人之間進行流通轉讓。
三、投資人要求
國內依法注冊的企業(yè)法人或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主體均可參與競買,但應符合全國銀行間市場特定機構投資人資格。以下人員不得參與購買:國家公務員、金融監(jiān)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金融資產公司工作人員、原債券發(fā)行人的管理層或其直系親屬以及參與資產轉讓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lián)人。資產原債務人及關聯(lián)企業(yè)等利益相關方不得參與資產的折價購買。
四、其他
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告日起10個工作日,公告期內受理該資產轉讓有關異議和咨詢。
五、聯(lián)系方式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qū)龍子湖尚賢街32號自然資源大廈C座6-7層
郵編:450000
聯(lián)系人:趙先生、曹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371-55619136、0371-55619217
傳真:0371-55619100
受理排斥、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周女士:0371-55619107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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